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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是先天性手部畸形?

    先天性手部畸形因尚不清楚,根据临床资料归纳认为家族性遗传是本病的主要原因之一,先天性手部畸形有以下几种:
    1.巨指:指一个手指、数个手指或全手均肥大的一种罕见畸形,可能系发育异常或因神经纤维瘤病引起。手指骨骼和软组织长度和宽度均增加。神经纤维瘤病本身常不显著,而肥大的部分突出。
    2.短指:一个或数个手指因胚胎发育异常而变短,可伴有指骨数目减少和掌骨变短。畸形常和并指或多指同时发生。手指的形状和功能大体正常。
    3.并指:轻者仅两指间存在不完全蹼膜;较重者皮肤与皮下软组织合并,指甲各自分开。严重者第2—5手指相互并连,指骨分节不全和多发关节畸形。手指末节指骨与指甲融合而其余部分正常,称指端融合型。并指多数发生于中指和无名指之间,常为双侧性。也可并发指骨融合畸形、短指、多指、并趾或足部畸形。多个手指并指者影响手的功能。
    4.多指:常同时有并指、短指和其他畸形。多指以拇指较多见,小指次之,有时为双侧性。畸形有3种类型:
    ①异常的软组织块,与骨骼无粘连。
    ②重复手指,含有指骨、关节、肌腱等部分,近端指骨与掌骨头或分叉的掌骨形成关节。
    ③完全额外的手指,包括一个完整的掌骨与多指骨连接。
    5.浮动拇指:为第1掌骨先天性缺如,拇指发育较差,鱼际肌缺如,拇指长屈肌和伸肌尚有一些活动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