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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质疏松不能仅靠骨量

    普遍认为,骨质疏松的诊断只要测量骨量即可判断,其治疗目的也是提高骨量。然而,要想合理评价治治法果,还应综合考虑骨质量,即骨密度、骨结构、骨矿化程度和骨损伤程度等多重因素。

  骨质疏松症已成为发达国家较具危害的流行病之一,就骨质疏松髋部骨折的患者而言,在骨折发生半年内死亡率高达30%, 残废率达50%以上。 此外,器官移植、肿瘤治疗运用大量的免疫抑制剂或糖皮质激素,造成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,骨质疏松症的防治形势日趋严峻。

     应重视皮质骨病变:很久以来,骨质疏松的病变一直被认为是松质骨的问题,大量的研究和诊治也是针对松质骨病变进行的。的确,原发性骨质疏松的病变以松质骨受累为主要表现,但皮质骨的病变在骨质疏松诊治,尤其是在骨质疏松治疗时不应被忽视,因为皮质骨才是骨折较终是否发生的决定者,尤其是椎体以外的部位。较好的骨质疏松治疗药物对骨骼的皮质骨也有一定的作用,其主要是通过降低皮质骨内膜面的骨转换,增强皮质骨的厚度,进而有效降低不同部位的骨折发生率。

  不同部位病变不同:由于骨骼本身的构建材料不同,如松质骨和皮质骨,使得不同部位的骨密度亦不相同。研究表明在不同人群,不同部位的骨密度对骨质疏松评估价值也有所不同。65岁以上的老年人,股骨颈的骨密度在男女骨折的危险性预测中有较高的精度;绝经早期的妇女,特别是60岁前,髋部骨密度对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提示能力不如腰椎骨密度敏感;老年妇女中,髋部骨密度应作为骨质疏松性骨折评价的优选 检测部位。